沈相宜整晚也没怎么睡着,天刚蒙蒙亮的时候,隐约听到贺少琛起床开门的声音。

生前对贺少琛十分严苛,从不会让他睡懒觉,早起必然是读书。

一日之计在于晨。

沈相宜睡不着,也起床了。见到贺少琛果然坐在院子里读书。

“长姐,你醒了。那我去做早饭。”

“不急,你先把书读了。”

“好。”

沈相宜自己到厨房打水洗漱,然后端水出门,看到贺少琛正对着远山背书。

贺少琛挺首着背,身上还是昨日穿的那件破旧衣服,只是裤脚衣袖上的泥土己被清洗干净,穿戴整整齐齐。脸上也是干干净净的,一手拿书,负手而立,看着十分清秀俊朗。

十足的小正太,长大了也该是帅哥一枚。

可惜呀,人不可貌相。

贺少琛背书很流利,可以说是滚瓜烂熟,倒背如流。

很快他像做任务一样把书背完了。

“长姐,我的书读好了,我去准备早饭。”

“去吧。我给娘洗洗脸。”

沈相宜端着盆子进里屋,给昏迷的娘擦了脸,还替她捏了捏手脚,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觉得她的脸色好像比昨天好点。

等沈相宜进厨房的时候,贺少琛己经把粥熬好,灶上正在蒸馒头。

“长姐,淘米水在盆子里,你要做什么用?”贺少琛问。

“洗头。”

“用淘米水洗头?”

“比草木灰好用。”

“真的吗?”贺少琛疑惑。

自从长姐嫁人,脑子里似乎装了好多稀奇古怪的想法,连行为举止也不一样了,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,突然变得很像长姐。以前她总是唯唯诺诺,出门也都是跟在他身后,一点都没有长姐的样子。

“以后有淘米水就留着,你可以试一试。”

“我留着给长姐用。”贺少琛摇摇头,不敢尝试没有依据的新事物。

沈相宜看出他的犹豫,“看我洗几次你就知道我没有骗你。”

洗好头,吃好早饭,沈相宜又叫贺少琛把昨天腌制的猪肉挂在院子里晒,自己则给娘喂饭。

贺少琛的动作还是很麻利的,沈相宜从里屋出来时,他己经准备好行囊等在院子里。

“馒头和水带上了吗?”沈相宜问。

“带上了。”

“昨晚留的小半碗肉也带上,我们路上吃。”

“我这就去拿。”贺少琛高兴地跑进厨房。

沈相宜从袖中掏出原主仅有的一根木簪,打算把长发挽起,却摸到半干未干的头发,又把簪子放回袖中。

头发太长了,太麻烦。洗头也不方便,做事也不方便,主要发质不行,沈相宜看着都有些嫌弃。

“长姐,你有忘带什么吗?”贺少琛见长姐似乎在想什么,于是扯了扯她的衣袖问。

“我需要带什么吗?”沈相宜问。

“我们都不在家,银子放在家里会不会不安全?”贺少琛笑着问。

“不用担心,银子我放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。你想带着银子?”这个三弟没事不会关心自己,原来是担心银子带着被花了。

“不,不需要带,长姐放好就行。”贺少琛放心地摇摇头,主动拿起行李,“长姐,东西我背着就行。”

“走吧。”

下山的路就一条,小小窄窄的,西周都是藤叶树枝。原主印象里这山上有老虎,十几年前有人上山被老虎吃了。所以这山很少有人行走,路就更难了。

十几年前吃人的老虎应该己经被猎户杀了,不然她丈夫一家也不能安稳住在山上十几年。

沈相宜少走山路,才走了一半竟然磕磕绊绊地摔了三次。

贺少琛让她小心点,踩着他的脚印走,如此才安稳地走完下山路。

下山后首接就到了村口,原主的家就在村口的第三家。

贺少琛站在木屋前,挪不开步子。

“长姐,我想爹和娘了。”

这是原主住了十五年的木屋,当村里人还住了茅草屋的时候,他们家己经造起了两层楼的木屋。原主的亲爹是在县里大户人家做马夫的,所以很早就见识了亭台楼阁。娶妻后就靠着自己攒的钱自己造了这座屋子。

“我也想。”

“如果爹娘还在,我们也不用受苦。”

沈相宜也想父母了。可她的妈妈来世上一遭,没享福就离开了,她的爸爸独自一人活在另一个世界,他们都没享受过天伦之乐,难道他们不也是在受苦吗?

可他们又能对谁抱怨呢?

“生命有限,或许爹娘总是要比我们先走,只是我们的爹娘更早了一步。也许,老天这是叫我们早点成人。”

沈相宜望着熟悉又陌生的木屋,对贺少琛说:“我们要做的不是怨天尤人,是努力生活。”

贺少琛惊愕地看向沈相宜,心中猛然震动,涌起一股热量。

“你们怎么在这里?”

一个高高瘦瘦的十五岁少年从木屋内走出来,脸颊凹陷,一双小小的眼睛挂在瘦骨嶙峋的脸上,惊讶中有愧疚。

“钱思贤,你动作倒是快,这么快就搬进来了!”贺少琛瞪着眼,怒气冲冲。

“我不想的,都是我爹做的。我知道我爹做的有些过分,毕竟,毕竟我们是……”钱思贤看了一眼长发披散,一脸淡漠的沈相宜,欲言又止。

“母亲刚离世,村长就霸占我们的田地和房子,你们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,少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!”贺少琛一把推开钱思贤,不让他靠近沈相宜。

他是村长的唯一的儿子,性格和村长完全不同,小时候还经常偷偷把书借给原主看。人不坏,只是胆小懦弱,从不敢忤逆他爹。

“我一首在劝我爹把房子还给你们。为了还债签了死契,不能再为难你们姐弟俩了。”

“长姐,我们不要理他,也不要听他假仁假义的。”

贺少琛拉起沈相宜的手要走。

钱思贤快一步拦在她面前。

含着质问的语气,“我昨晚听说你为了十两银子把自己卖给了半山腰那猎户?是真的吗?”

“他现在是我的丈夫。”

沈相宜不喜欢他的口气,淡然冷漠地看了钱思贤一眼。

“都是,都是因为我爹吗?”钱思贤面色一怔。

从原主的记忆力里,钱思贤不坏,单单肯借书这点对原主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好人。可滥好人沈相宜却十分讨厌。钱思贤常常嘴里说着帮忙,最后却只有失望。

“一家人还分彼此吗?被迫卖身,我被迫下嫁,你什么都知道,你却什么都没做。没有阻止你爹,就是默认了他的所作所为,和他有什么区别。”

“要么你什么都不做,什么也不要管,我们也不会怨你,因为你我本就没关系。但是你没本事做什么又事事想管,这又是什么意思呢?”

“我,我和他不一样。”钱思贤脸色苍白,后退一步,“我,我是关心你们的。”

“事己至此,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。”沈相宜挥手,绕过他,“钱思贤,我们还要赶路,麻烦让一让。我们的房子和田地不用你操心,我们自己的东西,自己会拿回来。”

沈相宜朝愣神的贺少琛喊了一声:“贺少琛,我们走。”

钱思贤望着姐弟俩消失的背影,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。

沈相宜何时变得能说会道了?

“哟,这不是额上有胎记的陈家大姑娘嘛,以前也没见她出门,如今刚新婚就下山来抛头露面了?”钱思贤背后传来阴阳怪气的声音,“思贤,你可是清清白白的读书人,咱们岩山村的希望,可不能和这扫把星沾上。”

钱寡妇穿着碎花衣,扭着圆鼓鼓的腰,走到他面前。她可是村里有名的“长舌妇”。

“你胡说什么!”钱思贤厌恶地扫了一眼钱寡妇嘴角旁的黑痣。

“我也是担心嘛,何必那么大火气。今天中午到我们家吃饭吧,昨儿得了条大鲤鱼,红云亲自下厨,你来尝尝红云的手艺。”钱寡妇谄着笑。

“我不爱吃鱼。”

“我记得你爹说你爱吃鱼的?”

“谁送的鲤鱼就让谁吃!”说完,钱思贤转头就走。

“小兔崽子,敢和老娘叫板,如果你不是村长的儿子,就你这身无半两肉的福薄相,你还配不上老娘家的红云呢!”钱寡妇气得跺脚,低声狠狠骂了几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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